從剛剛公布的2017年稅法考試大綱來看,稅法內容進行了大量的調整,“知彼知己者;百戰(zhàn)不殆”,只有對大綱有了充分的了解,有針對性的制定學習計劃,才能事半功倍,更加從容的應對今年的考試。通過仔細研讀大綱,網校將此次大綱的調整劃分為以下幾個層級,分別進行解讀,以供矢家備考:
(一)實體法內容大量變化的內容一一 “營改増” + “資源稅改革”
2017年注會稅法最大的變化自然是大家耳熟能詳的“營改增”調整。從大綱來看,注會教材還是將“營改增”內容和傳統增值稅業(yè)務融合在一起,全面、系統的為大家介紹了增值稅法的 相關知識,這樣寫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避免人為的將增值稅政策和“營改增”政策割裂幵來,便于大家理解增值稅計稅原理,減少重復學習。從第二意結構來看,設有發(fā)生變化,僅僅刪除了原 來的第七部分“特殊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”,但是這項刪除并非將特殊經營行為整體刪除,而應 該是將已經失效的“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”進行了刪除;原來的“混合銷售”和“兼營行為稅 率的選擇”(原混業(yè)經營)將會繼續(xù)保留,并調整到更加合適的位罝。“營改增”調整中,重點 關注“營改增”稅目、稅率,選擇簡易計稅的情形,不動產銷售、建筑業(yè)的稅務處理,差額征稅銷售額的確定,不動產分期抵扣政策,進項稅不得抵扣的情形等內容,這些調整都是2017年的考試重點。
2016年7月的資源稅從價征收改革,是去年稅制改革的一項大事。從今年大綱參考法規(guī)的內容來看,資源稅的內容講進行實質性的調整,資源稅從價計征計稅依據的確定是今年學習中要關注的重點內容,其中精礦和原礦的換算方法、資源稅銷售額和增值稅銷售和差異、煤成氣開采恢復征收資源稅的調整等內容都要認真學習。
(二)結構性的調整
從大綱的變化來看,2017年稅法的部分意節(jié)進行了結構性的調整。最明顯的調整就是將資 源稅、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重新組合為一意;將房產稅、契稅和土地增值稅組合為一意。調 整后的組合方式更加合理,將房地產稅相關的幾個稅種放在一起,既便于大家學習,也便于后續(xù) 房地產稅改革后的調整。這部分內容大家不僅僅要了解表面上稅種之間的調整和結合,更重要的 是關注“營改增”政策對房產稅、契稅和土地增值稅計算的影響,不管是房產稅租金收入、契稅 購買價格,還是土地增值稅的收入都不包含增值稅,要注意思路的轉換。
除了上述小稅種的調整,原第一意“稅法總論”現在更名為“稅法的基本原理”,其內部的 結構進行了大量的調整。第一意是學習稅法的基礎,這部分的調整也不能輕視。
(三)章節(jié)內容大量減少
除了大家預想中必定要刪除的“營業(yè)稅法”之外,大綱刪除了原來的最后h意“稅務代理和 稅務籌劃”。調整后的大綱更加注重知識本身的學習,不管怎么樣,對于應試來說,內容減少都 是一個好消息。
(四)其他章節(jié)的重要調整
從大綱及其參考法規(guī)來看,“稅收征收管理法”一意中,按“三證合一”的內容調整了稅務 管理的內容;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號和第9號的內容,增加了 “納稅信用管理”的 內容,這和我們國家現在深化改革,建立促進誠信納稅機制的要求相適應的,要引起大家的重 視。
同時,“國際稅收”一意,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4號的內容,對預約定價安排管 理有關事項進項了調整。國際稅收是這幾年的熱點內容,去年剛剛考查了簡答計算題,隨著我們 “一帶一路”發(fā)展戰(zhàn)略的推進,國際稅收問題也會更加重要,不排除和企業(yè)所得稅結合出綜合題 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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